吕云香家的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显示,她家已经负债累累。
“如果您是位男士,毕业之后我给您当老婆;如果您是位女士,我给您做三年免费保姆。”上周,五邑大学大一女生吕云香在网上发出求助帖并许下如此承诺,迅速在社会上引发议论。近日经过艰难约访,笔者终于在五邑大学南区饭堂见到了吕云香,一个瘦弱又爱笑的女生。
说起这个求助帖,吕云香承认是自己所发,“我已经没别的办法可想了。”
家中已欠20万元债务
吕云香来自茂名一个普通家庭,3年前,父亲患上皮肤病,到处寻医却没有得到根治,加上弟弟从小患乙肝需要不断地吃药,吕云香家已经欠下了近20万元的债务。
去年12月5日,吕云香突然接到弟弟的电话,得知父亲被诊断罹患肾癌,且癌细胞已经扩散,属于晚期。这对吕云香而言是一个晴天霹雳。
目前吕父正采用名为“多吉美”的药物进行控制治疗,治疗费用每月高达5万元。这对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吕云香说,她从网上了解到,如果服用此种药物3个月后有效,往后中华慈善总会将免费赠药。目前吕父已经服用一个多月了,但一贫如洗的家里已经无法承受剩下的一个多月六七万元的医药费用,一旦断药即将前功尽弃。万般无奈之下,吕云香选择在网上求助。
“我不是卖身,我只是想救父亲!”
吕云香在网上发帖后,热心的同学和朋友纷纷转载。有市民看到之后质疑:“这不是卖身救父吗?”吕云香的父亲得知此事后更是大发雷霆,打电话把吕云香大骂一顿。
面对种种误解,吕云香解释说,“这不是卖身,也不是一时冲动说下的话,这是深思熟虑后作出的决定”,“和为了钱出卖肉体绝不相同”。父亲听到她的解释之后虽然不赞同,但也松了一口气。
“父亲辛苦供养自己20几年,若能救父亲的性命,自己的幸福又算得了什么呢?”吕云香说,“我家已经家徒四壁,欠人家的钱恐怕再也难还得清。只有我的婚姻是自己能做得了主的。我觉得只有这个诺言我才能兑现,而不是空头支票。”
父亲一直是她的偶像,她将来也想像父亲一样当一名的教师。笔者问,真的有人捐助了,你会兑现诺言吗?她肯定地点点头:“会!”
“她是个节俭的人”
江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陈文光说,有市民反映吕云香其中一条微博通过iphone端发出,质疑这是骗局。笔者了解到,吕云香使用的是一款极普通的手机,吕云香也根本不会操作微博。
笔者从她同学处了解到,吕云香是个很简朴的人。像其他女生一样,吕云香也喜欢逛街,但每次逛街她都是空手而归。据她好友称,和吕云香逛街这么多次,只见过她买一条运动裤用来打篮球。“她是个很节俭的人。”其所在班的班长说,“有一次我打了5块钱的饭,她说‘这么贵啊’。”
一到周末,吕云香就去做兼职补贴生活费。虽然收入很微薄,但吕云香已经满足了,她认为能给家里减轻哪怕一分钱负担也好。“一般是派传单,因为比较容易找,我也能做得来。想过做家教,但现在没有经验,怕误了人家,想积累一下经验再做。”吕云香说。
“她是个独立自强的人”
这个网帖出来后,有市民质疑是不是一场炒作。吕云香所在班的班长说,她是个独立自强的人,不会拿自己困难炒作。从去年12月得知父亲罹患肾癌到她发帖前,只有班长知道她的情况。“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她是不会告诉大家的。”班长说。
吕云香也说:“我不希望把我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以为自己能扛过去。”后来同学们知道其情况后,纷纷伸出援手。“她是一个想把所有问题都扛在身上的人,她不想麻烦别人。第一次同学给她募捐,她拒绝了,后来经班导师的开导,她才接受别人的帮助。”班长说道。
“为了救我父亲,实在无路可走才发帖子求助。给大家带来麻烦了。”吕云香自感愧疚。
据了解,吕云香的同学都比较理解她,认为她是迫于无奈才做出这样的决定,也为她救父孝心所感动。学校和班级纷纷组织给吕云香的捐款,五邑大学红十字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在筹划募捐活动,学校也给她提供了勤工俭学的职位。目前,吕云香已经收到来自学校各团体和个人的捐款差不多两万元。
纵深
如何避免下一个“吕云香”困境?
吕云香不是一个个案,足以投射出了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慈善援助等工作的不足之处。如何防止下一位“吕云香”的出现,这是我们每位公民应该思考的问题。
专家 建立社会救助法
江门党校社会学研究专家李向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社会救助法,以法律的形式监督政府对突发性困难群体予以救助;二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政府放手让社会民间救助组织参与,授予更多的权限,既有效又节约了政府的成本;三是建立社会救助信息服务中心,通过设立这样的机构,收集求助信息,并及时反馈给政府和民间组织,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李向军还认为,这种大病、重病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所以应该完善针对大病重病的医疗救助制度。
本报法援在线栏目李英姿律师认为,出现此类事件,归根结底是社会保障体制与社会救助机制不完善。要完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机制,就要在制度上、资金上、管理上、思想认知上等多方面进行改革。这一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建议加快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立法进程;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职工退休待遇等。
市慈善会 将设立网上捐款让捐助更快捷
据了解,江门市慈善会获悉此事后,已开始准备救助工作。“如果核实吕云香确实处境困难,我们可以根据章程,通过理事会研究后给予适当的帮助。”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目前江门慈善会募集的资金主要分为定向资金和非定向资金,其中大部分属于定向资金,即由捐款人指定援助的项目或对象;而非定向资金数额不大,救助范围又往往涉及助学、助困、抚恤老人等多个方面。至于困难群众求助途径,慈善会的负责人坦言目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后我们可能会和媒体合作,让更多的人能得到及时救助。”据悉,江门市慈善会已经开始规划接受网上捐款,捐助人可通过网络查到资金的流向,届时,捐款将变得更方便快捷、公开透明。
探讨
如此承诺该不该?
“如果您是位男士,我给您当老婆;如果您是位女士,我给您当3年保姆。”吕云香在网帖上许下承诺,是引起各方议论的主要原因。笔者也展开了走访。
赞成方
李伯: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一个女孩子想到这些,可能真是走投无路了。
关先生:吕云香这份孝心真的让人感动。这需要十分大的勇气,但是为了救父亲,她无奈选择这样做。
谭女士:我相信,她是下了狠心才作出这个艰难决定的。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父亲,如果在有生之年没有尽孝将会是终生的遗憾,相信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做这方面的遗憾人。
反对方
刘先生:我不同意吕云香的做法。首先她的家人肯定不赞同她的做法,其次,帮她的人大多不会想要她报答,她这种说法只会给想帮她的人带来无形的压力,让帮她的人容易惹闲话。
高女士:虽然她的处境很困难,但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她应该寻求社会其他途径例如慈善组织、政府部门的帮助,而不应该采用这么封建的做法。
何女士:寻求帮助的方式有很多种,回报恩人的方式也有很多种。真正热心的人不会要求回报,如果有人真的为了娶你才帮你,那真的要三思了。
婚姻承诺不能构成合同关系
吕云香帖子的承诺,是否与施助者形成了合同关系?法律是否保护施助者要吕云香兑现承诺的要求?笔者征询了本报法援在线法律专家李英姿律师。
李英姿认为,吕云香的承诺不能构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具有人身关系属性的,不适用合同法。因此,吕云香的承诺,不构成合同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为救父承诺而成的婚姻,实际上是女方基于无力为父治病的压力而勉强为之,即使双方结婚,亦可看作女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接受的婚姻,明显违反其真实意愿,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另一方面,《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关于当三年保姆的承诺,属于提供劳务的承诺,但实际上并不能构成劳务合同关系。吕云香所谓的“当三年保姆”,并无明确的起止期限,亦无明确的服务内容,也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因此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构成劳务合同关系。而且,此种情况下的承诺,违背了自愿平等的原则,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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