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2012年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计划 学校201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共118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url=]2.[/ur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附件2)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少数特殊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在附件三规定的相应类别对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并与招生计划一同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5日,上午( 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00—16﹕3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五、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4.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 七、联系办法: 学校名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邮编:315175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1号 联系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 学校网址:http://www.dhyedu.com 招生网址:http://www.dhyedu.com/zsb 交通路线:乘坐506、528、238、302、610可达宁波大红鹰学院本部校区。 详情请看:http://www.dhyedu.com/zsb/show.htm?id=1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