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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感母校之恩,立红鹰之志”
专题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爱校精神,感怀母校(中学)的培育之恩,汇报进入宁波大红鹰学院后广大同学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并积极宣传学校的发展历程和建校十周年的辉煌成就,吸引各地中学的优秀学生2011年高考填报我校,同时也让在校学生深入社会,在交流中提高自我,在实践中锻炼自我。为此,学校团委决定将在全校各级团学组织中开展首届“感母校之恩,立红鹰之志”专题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感母校之恩,立红鹰之志
二、实践时间:
2011年7月-8月
三、活动对象: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及有意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广大同学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1、送一份祝福。在开展回访母校之前给自己曾就读过的初中和高中的班主任、任课老师送份祝福(可写一封书信,也可发短信或电话祝福)。
2、做一次回访。利用暑假时间,拜访一次自己曾就读过的初中和高中的班主任、任课老师,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汇报自己在宁波大红鹰学院学习的情况,并请老师对自己提出在大学学习阶段的建议和希望。
3、做一次交流。与母校刚参加完高三同学或高二就读的同学进行座谈,现身说法高考心得和经验,宣传宁波大红鹰学院的发展历程和优势,交流各自的人生理想和目标。
4、写一份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结合访谈情况,就当代青年的学习目标、思想状况、人生理想和生涯规划,撰写一份一千字以上的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
五、活动注意事项和考核
1、注意安全。各级团学组织要对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同学进行好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宁波大红鹰学院简介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www.dhyedu.com,点击“校情总览”页面进行查看。
3、本次活动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同等效力,可根据此活动撰写社会实践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开学后由各分团委统一收齐上交校团委,对于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校团委还将给予适当的物质补助和精神奖励。
附:“感母校之恩,立红鹰之志”专题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共青团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感母校之恩,立红鹰之志”专题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姓 名 学 号 电 话
所在院系(专业)
入学年份
所在部门 职务
实践小结(可另附材料,不少于1000字)
回访母校寄予(并加盖学校公章)
分团委
评定意见
年 月 日
共青团宁波大红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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